三萬個社團自5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

據內政部訂定的「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」,社會團體分類包括學術文化、醫療衛生、宗教、體育、社會服務及慈善、國際、經濟業務、宗親會、同鄉會、同學校友會、其他公益團體等。勞委會宣布自5月1日起,上述社會